印度稱小米“逃稅”,要追繳5.6億元“稅款”,小米回應:價格認定有分歧,并非最終結果!
當地時間周三(1月5日),印度財政部在印度政府新聞局(PIB)發表聲明稱,印度稅收情報局(DRI)已向小米科技印度有限公司發出通知,向該公司追繳65.3億盧比(約5.6億人民幣)稅款。
據澎湃新聞報道,小米5日深夜回應稱:小米在全球范圍內堅持合法合規經營,并遵守經營地的相關法律法規。

圖片來源:印度政府新聞局
印度稱小米“逃稅”5.6億元
1月5日周三,印度財政部稱,已經向小米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XiaomiTechnologyIndiaPvt.)發出三份述因通知,向該公司追繳65.3億盧比(約合約5.6億人民幣)稅款。
印度財政部在聲明中指出,印度稅務監管部門DRI對小米印度及其合同制造商發起了調查。在調查期間,DRI在小米印度的辦公場所進行了搜查,找到了表明小米印度公司(以下簡稱“小米印度”)根據合同義務向高通和中國北京小米移動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米”)匯寄專利許可費和特許權使用費的相關文件。上述費用并未計入小米印度及其合同制造商進口貨物的交易價值。
小米印度從事小米品牌手機的銷售,這些手機由小米印度進口,或是小米印度的合同制造商通過進口手機零部件在印度組裝。合同廠商生產的小米品牌手機,按照合同約定,獨家銷售給小米印度。
聲明中稱,DRI在調查期間收集的證據表明,小米印度及其合同制造商都沒有將小米印度支付的專利許可費和特許權使用費金額計入小米印度及其合同制造商進口貨物的應評稅價值,這違反了印度印度1962年《海關法》第14條和2007年海關估價(確定進口貨物價值)的規則。通過不在交易價值中加入“專利許可費和特許權使用費”,小米印度作為此類進口手機及其零部件的受益人逃避了關稅。
聲明稱,根據1962年《海關法》的規定,已向小米印度公司發出了三份表明原因的通知,要求收回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間65.3億盧比的關稅。
小米回應:價格認定有分歧
堅持合法經營,這并非最終結果
據界面新聞1月5日晚間報道,小米回應記者稱——
“1、小米在全球范圍內堅持合法合規經營,并遵守經營地的相關法律法規。
2、此次印度有關部門要求小米補繳的是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間與特許權使用費相關的進口環節稅金,與小米近期業務無關,且該官方聲明并非最終結果。
3、此次的稅務問題,根源是各方對進口商品的價格認定存在分歧。對包括專利許可費在內的特許權使用費是否應該計入進口商品的價格,這在各國都是一個復雜的技術性難題。
4、對這一問題,小米也會繼續和印度有關部門進行溝通。”
另據第一財經此前報道,印度財稅人員正在全國掀起一場特殊的“查稅風暴”,小米、oppo、一加等一系列中資企業在這場突襲中“中招”。根據近期市場調查數據,在印度每三臺智能手機中至少有兩臺是中國品牌。一些與上述品牌有合作的印度企業也遭到了調查。
報道稱,考慮到印度復雜的稅收和法律體系,不同地方、不同部門對于稅收的解釋常常不同,他們之間也沒有協調一致。在這種背景下,稅務部門查出一些所謂的“問題”并不難。
有分析稱,上述統一行動規模大又涉及“大廠”,因而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據悉,首先被搜查的是小米、OPPO和富士康位于印度第四大城市金奈的斯克里伯魯布德工業園(Sriperumbudur)附近的幾個辦公室。小米、OPPO的印度分支機構在當天先后發表了聲明,表示將配合印方調查,同時強調自己“非常重視遵守印度法律”。
小米在印度的發言人表示:“作為一家負責任的公司,我們非常重視確保我們遵守印度的所有法律。作為印度的投資伙伴,我們正全力配合印度相關部門,以確保他們獲得所需的所有信息。”
中國駐印度使館發言人去年12月23日就印度稅務部門調查中國企業答問稱,注意到上述情況,并對此表示關切。“中國政府一貫要求中國企業在海外合法合規經營,充分履行社會責任,開展互利合作。同時,中國政府致力于維護中國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中印經貿合作的本質是互利共贏的。中印經貿合作發展的局面來之不易,符合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中方希望印方為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提供開放、公平、非歧視的營商環境。”發言人稱。

小米該如何應對?
盡管補繳的稅款相對較少,但印度一直以來都是小米的重要市場,此次事件又會有什么影響呢?
Canalys數據顯示,2021年第三季度,小米在印度的智能手機市場份額位列第一,同比減少14%。
據銀柿財經,北京新世紀跨國公司研究所副所長,中國貿易促進委員會全國企業合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專家丁繼華向記者表示,對于此事,小米需要主動向當地監管部門及時提供完整的海關申報記錄等材料,并聯系法律、稅務等專業人士積極應對。若被認定,后續小米將不僅要補稅,還有可能面臨民事或刑事責任,同時也有可能失去此前通關的一些便利。
此外,對于跨國企業面臨的稅收合規問題,丁繼華指出,跨國公司首先需要轉變思維,過去企業出海主要是找稅收洼地,如今需要優先找營商環境比較好的地方。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需要加強稅務籌劃,針對各個國家的法律和稅收變化進行及時調整,如華為在每個片區都任命獨立董事,與當地政府保持溝通,可以有效減少風險。
小米港股周三收跌3.5%,周四(6日)股價低開1.67%,報17.62港元,盤中震蕩上行,截至今日午間收盤,小米跌幅收窄,下跌0.45%,報17.84港元,最新市值為4458.83億港元。






粵公網安備 440303020017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