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棄商品的原因。
目的港無人提貨的發生一般有以下原因
1、發貨人因未收到貨款而拒絕將提單交給收貨人,因此收貨人無法提貨的情況下,明顯放棄貨物的原因是發貨人
2、收貨人因貨物質量、市場變動等原因拒絕收貨,特別是在FOB運費支付的條件下,更常見的情況下,丟棄貨物的原因是收貨人
3、由于文件資料和數據問題報關出現問題,無法正常提貨。
4、運輸時間過長,交貨期嚴重延誤,不能按時提貨,生產延誤。
5、目的港口費用過高。
6.其他貿易糾紛。

二、目的港發現廢棄物后,如何處理。
1、首先放棄商品的新聞一般是承運人方便確認的,海外客戶確認放棄商品時,首先要讓承運人海外代理發行當地放棄商品的操作方法的流程,因為不同國家的產品放棄商品的處理方法和要求不同。
2、第二,盡量在目的港口找其他買家,如果貨值不高,在當地找其他買家可以盡量降低處理成本。
3、第三,如果找不到替代購買者,當地貨物代理商還不能協助拍賣,只能根據貨物價格的高低選擇是否退貨。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區和國家即使收貨人放棄貨物,發貨人退貨也需要收貨人的書面許可。這個很難做到。
更多的時候,樣品價值低的集裝箱商品,發貨人不會選擇退貨。
三、如何避免目的港口拋棄商品。
1.貿易本身應以誠信為基礎,選擇信譽良好的客戶合作
2、選擇正規的貨運代理,保證經驗豐富,在關鍵時刻提供有效的指導,最大限度地減少廢棄物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3、貿易條款和保險很重要。商品價格過低的情況下,盡量不要給顧客DDU和DDP,必須購買放棄商品的保險。商品價格高的情況下,T/T50%-70%必須再次發貨。
4、文件齊全,各費用事先了解清楚,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費用上升,客戶拋棄商品。
四、目的港棄貨后退貨操作。
退貨申請資料:
一套原始提單(三正)
原件保證書(SHIPPER蓋公章)
備注:如果船司有退貨保證書的形式,請使用專用形式,如果不使用一般形式。
退貨申請程序。
1)郵件和原始申請:客戶提供原始保證書和提單后,向船司提供銷售和呼叫(由船司分配退貨工作),同時向船司申請人發送郵件,向目的港申請退貨,到申請日具體有多少費用,郵件每天跟進
2)申請過程。
a.可以直接退貨,向客戶報價。
b.申請被拒絕的理由一般需要收到原客戶的廢棄證明書,必須立即通知客戶。
c.申請后回復遲緩,最后分類為廢棄處理,請注意立即保管原始提單。如果放棄貨物,提單對船司放棄商品有利,風險也可以減少。
退貨報價和依據。
船司收到目的港的回復后,有基礎報價。一般收費依據分為兩個區間,分為兩個單曲(原出口單曲和進口單曲)
到達目的港口后,卸貨到上船區間產生的費用。
基本上包括:
目的港口滯納費。
滯納香港費用。
碼頭的操作費用。
從起運港到目的港到港THC。
去香港的文件費。
海關機票的修改費用。
各種香港附加費。
上船后在運輸港卸貨區間產生的費用。
基本上包括:
目的港重新出口檔案費、THC、碼頭操作費等。
進口海運費。
運輸港THC、文件費、交換費、額外發生的滯納費等。
備注:以上費用均以船司報價為基準,如果是多箱,確認總報價是否包括多箱。
收據退還了押金。
1)根據船司報告的費用通知客戶,客戶確認,先收取退款押金。
2)及時性:一般船司報告基本價格后,立即確認和回復代理貨款,船司立即通知目的港代理安排進口船期,此時一定要趕上客戶,讓客戶盡快付款,如果沒有付錢,決不能通知船司。這是退貨過程中最重要最難把握的細節,客戶可以按時支付,也不能遲到通知船司。
因此,船司在第一次通知基本報價時,必須確認最近的進口船期是幾天,最晚幾天回答船司不會遲到,必須確認。
退貨費用:退貨費用:
船司安排上船后,向本公司報告實際費用,代理貨款按船司報告的金額向客戶收費,費用全部進入系統,進行財務發票。押金不能扣除運費。押金在進口箱退貨后退款。
進口簽名和交換書。
航程:退貨進口船期航程比原出口船航程大
簽名種類:原件、放電或SWB。
交換單:客戶通過原始提單或進口提單電放件向各船司船務代理交換單,交換單前提供客戶具體交換單的聯系方式、電話、必要的提供類保證書和背書。有些交換前要付費,交換前要向客戶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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