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下午,由兩國外長共同出席的中意政府委員會第十次聯席會議以視頻方式舉行。
會議閉幕式上,部海事局曹德勝局長與意大利基礎設施和運輸部港口、海運和內河基礎設施和運輸局迪馬特奧局長分別代表兩國海事主管機關云簽署了相互承認海員證書的諒解備忘錄。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同意大利迪馬約外長通過視頻見證了文件的簽署。

該諒解備忘錄簽署后,雙方將在國際海事組織《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STCW公約)范圍內,承認對方海事主管機關簽發的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和培訓合格證,一方船員如在另一方國籍船舶上任職服務,僅需持有本國海事主管機關簽發的適任證書,由對方海事主管機關在證書上簽注即可。

2020年是中意兩國建交50周年。中意均為國際海事組織A類理事國,也是STCW公約的締約國。此次在海員培訓發證方面的新合作成果,不僅有利于我國海員就業于意大利籍船舶,同時也將有利于意大利海員服務于我國郵輪產業,進一步促進兩國交通運輸領域的互利合作,推動兩國經濟更加密切往來,豐富中意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內涵。
目前,與我國簽署單方承認或相互承認海船船員證書的國家和地區增加到27個。

互認海員適任證書協議簽署后,中國外派海員到簽署國國籍的船舶任職,不再需要通過第三國換發船員適任證書,將有利于提升中國外派海員的競爭力,擴大中國在國際海員勞務外派市場的占有份額。
截至2019年底,我國已與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英國、丹麥、約旦、泰國等7個國家簽署了海員適任證書互認協議,實現證書互任。
已與瓦努阿圖等19個國家(地區)簽署了單邊承認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協議;其中,瓦努阿圖、巴拿馬、馬耳他、利比里亞、安提瓜和巴布達、圣文森特和格林納丁、印尼、巴哈馬、伯利茲、希臘、荷蘭、多米尼加、挪威、伊朗、牙買加、塞浦路斯、圣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盧森堡承認我國證書,中國香港可直接為內地持證船員簽發香港證書。與此同時,英國認可我國簽發的海船船員健康證明與英國簽發的海員健康證書(ENG1)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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